政策分析: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
经过一年的试点准备,海关总署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发布《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》(2017 年第25 号),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,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、涵盖所有运输方式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全部章节商品均在征管范围之内。在本份报告中,Amber Road 为您整理修订要点、影响及企业注意事项。
白皮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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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年 7 月 1 日,国务院公布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 670 号令),自 10 月 1日起实施,重点修订了四方面内容,即主动披露制度、企业信用等级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以及引入社会中介机构稽查。作为对国务院《决定》的进一步细化,海关总署 2016 年 9 月 26 日发布《实施办法》分别对这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。下载本份政策分析白皮书获取详情。